【法拍診所】法拍屋問題集-106

​Q : 民事起訴狀中“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”是指裁判費嗎?還是另外再繳一筆費用給法院?

A : 「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」不是裁判費,也不是必然要繳的固定費用,而是法院如果裁定要提供擔保,原告才需要另外繳納的金額。
1、裁判費
這是每一個提起訴訟的人(原告)都必須先繳的,屬於訴訟的基本費用,和是否聲請假執行沒有關係。
2、假執行擔保
「願供擔保」是指如果法院認為需要,可以要求原告提供擔保(通常是金錢保證,金額由法院裁量),才能讓判決即使還沒確定就可以先執行。
例如:一審判決原告勝訴,但被告上訴時,原告若想立即執行,法院可能要求原告提供一定金額的擔保金,以避免將來判決結果翻轉時,被告受損無法回復。

 

我們有專業法拍顧問回答您的疑問

點我加入生活圈提問👉點我加入生活圈提問
【生活圈都是1對1聊天,其他人是看不到的唷】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104法拍網-南區 的頭像
104法拍網-南區

104法拍網-南區的部落格

104法拍網-南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